九年一貫英語教科書各類字彙之界定
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英語〈第1、2階段〉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 93年12月04日訂定
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英語〈第1、2階段〉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95年04月03日修訂
為讓九年一貫英語教科書之字彙選用有更明確的依循原則,俾便中小學生在使用不同版本時學習字彙仍能有相同的標準,不致產生混淆,特別提出以下的說明,界定各類字彙的屬性:
凡是出現在每課主教材(包含對話及閱讀)及其練習活動中的字詞(註一),皆應列為「應用字彙」或「認識字彙」。兩者的區隔,主要是以字詞在該課中的重要性或角色的輕重而定。若該字詞與該課主題關係密切、攸關教材內容的了解且為常用字詞者,則歸為應用字彙;反之,則歸為認識字彙。教授這兩類字彙時,對學生所要求的掌握、精熟程度略有不同:
應用字彙—學生必須了解其字義、聽懂讀音、及正確拼讀書寫,並能在適切的書面或口語溝通中使用該字詞。(註二)
認識字彙—學生只要了解字義、聽懂讀音,以幫助了解文句語意,不必拼讀書寫或於口語溝通中運用該字詞(至多僅作為口語覆誦練習之用)。
因此,有可能極為常用的單詞,因在該課的重要性不及其他字彙、或該課的應用字彙已然太多,而僅得以「暫時」列為認識字彙。未來若在一個更相關的主題單元中出現而重要性大增時,則再改列為應用字彙。而為了配合正式課程綱要(教育部93.05.13公布之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─語文學習領域(英語)」附錄三「參考字彙表」中畫有底線之「國民中小學最基本之1200個字詞」之要求,以及因應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所需,編寫教材選用應用字彙時,宜配合主題優先選用此1200字詞,並設計相關練習及活動,以強化學習效果,讓學生能靈活運用於聽說讀寫中。
部分教科書為了保持彈性,將部份教材列為延伸教材,供程度較好的學生學習,以達適性教學。然而,並非使用該教科書的學生皆會學習此單元,因此,其中所含的任何字彙,皆不宜列入全體學生的評量範圍;編輯規劃時,亦不列入已達成之「最基本1200個字詞」內。
此外,有許多字彙僅做發音練習之用,無關語意理解時,可以不必列出。在韻文、歌曲、繞口令等發音活動中,有時為了幫助學生進一步理解、欣賞詞意而標示發音與字義,不必列為應用或認識字彙。
主教材中出現的「成語」(idioms,如get on,call up等)及「熟語」(fixed expressions,如No way! 與Here you are.等),視同廣義的詞彙,雖未列為教育部「最基本1200個字詞」之內,仍宜依上述方式處理。若屬於基本常用且在本課的角色相當重要者,列為應用詞彙;反之,則歸為認識詞彙。字彙在新教材以「第二義」出現時,雖然可以不必列為該課的新字詞,但仍宜於出現的當頁下方標示中譯。
註一:主要練習活動中的字詞以採用已學過者為原則,新字詞應儘量減少,避免因出現的語境(常為單一句子)不夠豐富,學生不易掌握生字的確切語意及用法。
註二:國小三、四年級初學階段,若因強調「聽與說」而介紹了口語溝通中常用之基本字詞,但又暫時不擬要求學生拼寫時,不妨列為「口語應用字彙」;此類字彙,將來若再度出現,而在新語境中又相當重要者,則應該進一步提列為正式的「應用字彙」。